1926年农历七夕节这天,徐志摩和陆小曼在北京北海公园举行了婚礼,梁启超是证婚人。按理,能够成为证婚人,是一件无比神圣的事情,它说明一对新人对证婚人的尊重,希望得到他的祝福。
可梁启超看来,这个证婚人身份让他很是生气,如果不是学生徐志摩一再邀请,他是不可能担任证婚人这个角色的。梁启超认为,徐志摩和陆小曼两人都是二婚,都是对前一段婚姻很随意,加上两人的个性,根本不适合走到一起。
梁启超决定以长辈的身份,在结婚这个神圣时刻对两人一通说教。由于证婚词比较长,大家可以自行去网络上搜索,这里只节选几(波斯语主持人)句。面对满堂宾客,梁启超说:“徐志摩!你这个人性情浮躁,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,你这个人用情不专,以致离婚再娶。陆小曼!你要认真做人,你要尽妇道之职。你今后不可以妨害徐志摩的事业。你们两人都是过来人,离过婚又重新结婚,都是用情不专。以后要痛自悔悟,重新做人!愿你们这是最后一次结婚!”
如此一顿痛斥,现场顿时鸦雀无声,“新人及满堂宾客无一不失色,此恐是中外古今所未闻之婚礼。”梁启超是带着怨气回到家中的,他越想越觉得有必要告诉子女婚姻不是儿戏,是一辈子的事情,需要慎重。
想来想去,善于教育的子女的梁启超决定给梁思成写一封信,名字就是《写给孩子们的信》。这封信写时,梁思成已经和林徽因在美国留学,梁启超已经把林徽因当作未来的儿媳妇看待,他信中“孩子们”就包括了林徽因。
梁启超在信的一开头就写道:“我昨天做了一件极不愿意做之事,去替徐志摩证婚。他的新妇是王受庆夫人,与志摩恋爱上,才和受庆离婚,实在是不道德之极。我屡次告诫志摩而无效。”短短几句话可以看出,梁启超对徐志摩深深不满,斥责陆小曼不道德。
大家注意,梁启超是国学大师,他不会平白无故写这样一封信,这里面一定有深意。果不其然,梁启超在《给孩子们的信》结尾处补了这样一句话,“品性上不曾经过严格的训练,真是可怕,我因昨日的感触,专写这一封信给思成、徽因、思忠们看看。”
梁启超知道当年徐志摩追求过林徽因,说这样一句话显然有警告林徽因的意思,希望她不要学陆小曼。回到之前的话题,尽管梁启超对徐志摩和陆小曼加以痛斥,他还是希望两人能珍惜这段婚姻。不幸的是,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后并不幸福,最终付出了飞机失事的代价。
不得不说,梁启超确实是一个好父亲,他事无巨细。在梁思成和林徽因结婚前一年,梁启超又给两人写了一封信,除了谆谆教导外,提出两人婚礼应该节俭,“婚礼只要庄严不要侈靡,衣服首饰之类,只要相当过得去便够,一切都等回家再行补办,宁可节省点钱作旅行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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